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隱私政策

生效日期 2026年8月11日

第一條(總則)

BlackTiggle(以下稱“本公司”)遵守韓國《個人資訊保護法》《資訊通訊網利用促進及資訊保護等相關法律》等相關法令,並通過本政策告知使用者其個人資訊以何種目的及方式被處理。

第二條(所收集個人資訊的專案及方法)

(一)註冊會員時,通過第三方認證(Google)收集下列專案。

1. 必填:電子郵件地址、第三方認證識別符號;

2. 選填:姓名(顯示名稱)、頭像圖片 URL。

(二)支付付費服務時處理下列專案。卡號等支付資訊由支付代理機構直接處理,本公司不予儲存。

1. 支付識別符號(訂單號、訂閱識別符號)、支付金額及貨幣、支付時間、支付方式種類;

2. 支付時輸入的電子郵件地址。

(三)在使用本服務的過程中,自動生成並收集下列資訊。

1. 接入 IP 地址、接入時間、訪問次數、首次訪問時刻;

2. 首次流入路徑(引薦來源,廣告投放識別符號 utm_source·utm_medium·utm_campaign·utm_content·utm_term,廣告點選識別符號 fbclid·gclid·ttclid);

3. 接入裝置種類、作業系統、瀏覽器、使用者代理字串;

4. 國家、地區、城市(基於接入 IP 的大致位置,不收集精確位置資訊);

5. 所瀏覽的頁面路徑、學習語種、會話識別符號。

(四)為提供學習功能,儲存下列資訊。

1. 已學習單字的識別符號及複習週期數據;

2. 按日期的學習量(新學單字數、測驗數、複習數)及累計經驗值;

3. 所選畫風、所選學習語種。

(五)使用者自願提交時,收集下列專案。

1. 1:1 諮詢、回饋、錯誤報告的內容及撰寫時刻。

第三條(個人資訊的處理目的)

(一)會員識別及登入狀態的維持、付費使用權的確認與提供;

(二)支付處理、退款及撤回要約的處理、交易記錄的儲存;

(三)學習進度、複習週期、學習統計的儲存及裝置間同步;

(四)服務使用狀況分析、流入路徑分析及廣告成效衡量;

(五)諮詢應對、錯誤確認及內容品質改進;

(六)防止不正當使用、對規避訪問限制之嘗試的檢測與應對。

第四條(個人資訊的保有及使用期間)

(一)會員資訊:至會員登出時止。但為防止不正當使用,於登出後保管30日再予銷燬。

(二)依韓國《電子商務等交易中消費者保護法》的儲存

1. 關於合同或撤回要約等的記錄:5年;

2. 關於貨款結算及商品等供應的記錄:5年;

3. 關於消費者投訴或爭議處理的記錄:3年;

4. 關於標示、廣告的記錄:6個月。

(三)依韓國《通訊秘密保護法》的接入記錄:3個月。

(四)接入分析資訊:自收集之日起12個月。但流入路徑等首次訪問資訊,為分析廣告成效,保管至會員登出時或經過24個月時止。

(五)學習記錄:於會員登出時不遲延地予以銷燬。

第五條(個人資訊的第三方提供)

本公司不向第三方提供使用者的個人資訊。但依據法令,或者偵查機關依合法程式提出要求的,不在此限。

第六條(個人資訊處理的委託及跨境轉移)

本公司為提供服務,如下委託處理個人資訊,其中部分受託人位於境外。

1. Vercel Inc.(美國)— 網站服務託管及日誌處理 · 轉移專案:接入 IP、使用者代理、接入記錄 · 保有期間:至委託合同終止時止

2. Neon Inc.(美國)— 資料庫運營 · 轉移專案:第二條所列儲存專案的全部 · 保有期間:至委託合同終止時止

3. Polar Software Inc.(美國)— 支付處理 · 轉移專案:電子郵件、姓名、支付資訊 · 保有期間:相關法令規定的期間

4. Google LLC(美國)— 帳號認證及語音合成 · 轉移專案:認證識別符號、電子郵件、待合成文本 · 保有期間:至委託合同終止時止

5. Meta Platforms, Inc.(美國)— 廣告成效衡量 · 轉移專案:經雜湊處理的電子郵件、事件識別符號、支付金額 · 保有期間:至委託合同終止時止

6. OpenAI, L.L.C.(美國)— 拉丁語語音合成 · 轉移專案:待合成文本 · 保有期間:至委託合同終止時止

7. FPT Smart Cloud(越南)— 越南語(南部)語音合成 · 轉移專案:待合成文本 · 保有期間:至委託合同終止時止

8. Cloudflare, Inc.(美國)— 影像及語音檔案傳輸 · 轉移專案:接入 IP · 保有期間:至委託合同終止時止

使用者可以拒絕跨境轉移,拒絕時會員註冊及付費服務的使用可能受到限制。

第七條(Cookie 及類似技術)

(一)本公司為維持登入狀態、儲存學習設定、分析使用狀況及衡量廣告成效,使用 Cookie 及瀏覽器儲存(localStorage、sessionStorage)。

(二)本公司使用的主要儲存專案如下。

1. 登入會話 Cookie(必需)— 維持登入狀態;

2. 廣告衡量 Cookie(Meta 畫素)— 衡量廣告成效;

3. 學習設定的儲存(語音性別、播放速度、畫風、進度、學習連續天數)。

(三)使用者可以通過瀏覽器設定拒絕儲存 Cookie,但在此種情形下,登入及部分功能的使用將受到限制。

第八條(資訊主體的權利及行使方法)

(一)使用者可以隨時要求查閱、更正、刪除其個人資訊或者停止處理。

(二)第(一)款的權利可以通過本服務內的1:1諮詢行使,本公司將不遲延地採取措施。

(三)使用者請求登出會員的,本公司依第四條不遲延地銷燬除法令上要求儲存者以外的個人資訊。

第九條(個人資訊的銷燬)

(一)保有期間屆滿或者處理目的已達成的個人資訊,不遲延地予以銷燬。

(二)電子檔案形式的資訊,以無法恢復及再現的方法刪除;列印件予以粉碎或焚燬。

第十條(個人資訊安全性保障措施)

(一)傳輸區段加密(全區段適用 HTTPS,適用 HSTS)

(二)會話令牌適用 HttpOnly、Secure、SameSite 屬性及有效期管理

(三)對以廣告衡量為目的向外部發送的電子郵件地址進行 SHA-256 雜湊處理

(四)對管理員畫面的訪問控制、登入嘗試次數限制及接入通知

(五)資料庫訪問權限的最小化及訪問記錄管理

(六)阻止搜尋引擎索引及適用禁止快取標頭(管理員畫面)

第十一條(未滿14週歲的兒童)

本公司不在未經法定代理人同意的情況下收集未滿14週歲兒童的個人資訊。未滿14週歲的兒童使用本服務的,應當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;本公司確認存在未經同意而收集的事即時,將不遲延地銷燬該資訊。

第十二條(個人資訊保護負責人及權益侵害救濟)

(一)個人資訊保護負責人:BlackTiggle 運營者 · 諮詢方式:本服務內 1:1 諮詢

(二)需要就個人資訊侵害進行舉報、諮詢的,可以向下列機構提出。

1. 個人資訊爭議調解委員會(kopico.go.kr,1833-6972)

2. 個人資訊侵害舉報中心(privacy.kisa.or.kr,無需區號 118)

3. 大檢察廳網路調查科(spo.go.kr,無需區號 1301)

4. 警察廳網路調查局(ecrm.police.go.kr,無需區號 182)

第十三條(政策的變更)

本政策自施行之日起適用;因法令或服務的變更而增加、刪除、修改內容的,自變更事項施行7日前予以公告。但使用者權利存在重大變更的,自30日前予以公告。